LOFTER GROUP樂風集團公布,集團夥拍BentallGreenOak及施羅德資本,已斥資逾15億元,完成收購尖沙咀漢口道31至37號物業的大部份業權,擬重建甲級商廈。
樂風集團創辦人及主席周佩賢表示,是次很高興與 BentallGreenOak和施羅德資本合作,在香港的核心商業區進行策略性的房地產收購。是次重建項目座落於尖沙咀核心區漢口道,是尖沙咀最著名的街道之一,距離尖沙咀港鐵站A出口僅約2分鐘步程,毗鄰有各類型的大型商場、五星級酒店及甲級商廈。擬建的甲級商廈將享有維港景的地標式建築。
樂風集團投資管理總監梁鎮峰表示,集團已收購該項目的大部份不可分割業權,目前尚餘1伙單位未能收購,而集團已開展強拍程序的預備工作以統一業權。該地盤面積約9,650平方呎,規劃為「商業 (甲類)」地盤,總可建樓面面積約115,800平方呎。整個地盤的總收購價逾15億元,即每平方呎樓面地價約12,953元。該地盤位於漢口道中段,臨街面闊逾33米,零售鋪位價值高。該地皮的發展將融合各種頂尖技術、優質建築設計、綠色環保及可持續發展概念,以及具前瞻性的科技智能配套等。
市建局將會給予非住宅物業(工業樓宇除外)的業主其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和一筆特惠津貼。出租或空置物業的業主可得的非住宅物業(工業樓宇除外)特惠津貼金額是物業市值交吉價的百分之十,或相等於其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金額,以較高者為準。此外,如業主 : (i) 於凍結人口調查日及之後一直將其物業維持空置;(ii) 在市建局提出首次收購建議的有效期內接受有關收購建議; 及 (iii) 將其受影響物業交吉出售予市建局,將可獲發金額相等於其物業應課差餉租值兩倍的空置物業津貼。自用業主可得的非住宅物業(工業樓宇除外)特惠津貼金額是物業市值交吉價的百分之三十五,或相等於其物業應課差餉租值四倍的金額,以較高者為準。“自用業主”是指以其受影響物業作自用,並以此物業自行經營業務的業主。
受 重 建 項 目 影 響 的 租 客 如 接 受 安 置 , 可 獲 特 惠 搬 遷 津 貼 , 其 金 額 與 房 委 的 標 準 相 同 。 實 際 數 目 將 視 乎 家 庭 人 數 及 最 新 的 標 準 金 額 而 定 , 租 客 將 會 獲 得 個 別 通 知 。5.上 述 之 特 惠 搬 遷 津 貼 , 半 數 於 簽 妥 退 租 協 議 書 時 支 付 , 餘 數 於 交 吉 後 支 付 。
體 恤 安 置
6.不 符 合 安 置 資 格 的 租 客 如 因 疾 病 、 傷 殘 、 特 殊 家 庭 問 題 等 因 素 而 有 實 際 困 難 者 , 房 協 會 體 恤 個 別 情 況 作 特 別 考 慮 。
從事舊樓併購多年,接觸不少老業主,經常見到以下「怪現象」,業主因為舊樓風燭殘年,自己又年事已高,無力撐幾十級樓梯回家,早已搬到有電梯的住宅居住,惟因為不捨得、對舊樓有感情繼續持有單位,更希望等到發展商青徠收購,可獲一筆可觀收購價來養老。
不過,收購單位的並非發展商,而是市建局,因為單位不是自住,收購價被大大地「打折」,賠償遠遠少於自住的業主,令這些業主非常失望。
香港賴以維生的庫房税收、儲備及盈餘,全離不開高地價賣地、土地房屋的發展,以及相關税收。在這現實下,那一屆政府再夠膽量去作大改革? 況且,香港地有物業在手的人,那一個不想自己手上的物業年年升值 ? 升值人人開心 ! 貶值則家家叫苦連天,各行各業民不聊生 !
做政府的,最緊要是社會民生有問题,各部門研究去解決問題,之後産生新問題,又研究去解決新產生的問題....... 永遠都要有問題待解決,不能全解決,全世界各地政府都是這樣運作。
舊樓被收購,賣出的價錢叫「收購價」;既然有人看中這個投資選項,即是認為「收購價」比起一般物業買賣的成交價更為有利,能夠為業主賺取更多回報。
物業成交價之高低,由自由市場根據供求來定奪;那麼「收購價」又是如何決定?這視乎誰是收購者:政府市建局,抑或是私人財團(如發展商)。
1. 市建局舊樓收購價
市建局不定時會推出市區重建項目,收購舊樓再發展。根據法例,市建局收購舊樓,除了須給予業主其物業的市值交吉價(俗稱「現殼價」),視乎單位的佔用情況,另外更會加上一筆津貼賠償,再因應單位狀況(自住或出租),去決定補貼額度。
除此之外,市建局會再提供津貼,以助業主支付搬遷及重置物業等有關開支。換句話說,投資舊樓等市建局收購,回報比起賣樓售價多出兩筆津貼賠償,非常吸引。
田生叫人先簽一份無金額和無限期的合約,縛死業主。實情是在現強拍法例下,要買足八成業權才有條件申請強拍,來統一業權。因簽意向書是無法律約束力,故收購中介多要求業主單方面簽約來向買方証實有八成業主肯出售。據筆者所知(筆者朋友有舊樓被田生收購,故筆者詳細看過其合約),合約無簽約日期,理由是中介確定不到買家何時簽,而現法例是簽約十四天內要打厘印,否則罰錢。由於不肯定買家何時簽,送大訂及找尾數日期便不能確定。當然漏空。
不過,合約訂明了一個日期(讀者用放大鏡可以在一週刊找出那一段,內容是:賣方同意在某日期內若不能購入想收購的舊樓的八成業權,是可以取消交易或獨立購入云云。所以你不能說這份合約沒有日期。況且,講明是收購,以一個高於二手價很多的價去買,總不能只是買一兩個單位吧!當然是要求買足八成啦。客觀而言,要求合理。若然收購失敗,要求業主退回訂金,又不是不合理。
市區地皮難求,透過收購舊樓為吸納土地方法之一。主力從事收購舊樓的領航集團主席高兆霆指,本港舊樓多而涉及大筆維修費,業主出售興趣提高,相信收購工作仍有前途。地區方面,他睇好深水埗區舊樓,料併購活躍。
早前政府公布下季推出兩幅住宅地皮,提供約200個單位,較上一季度的980伙,按季跌80%;港鐵(00066)項目、市建局土瓜灣庇利街項目,以及私人發展重建項目「補數」,即使合共單位數目是近年最多,私人發展重建項目的數目遠拋官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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